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

母親的抉擇 - 母親, 兒子與貓的三角關係

近來留意到社交網站除了有不少反佔中反暴力(和平佔中的確會引發小數例如五毛/警察行使暴力)的帖之外, 也有愛貓朋友對陳茵薇媽媽言論的批評, 但我認為她情有可原, 不至於"可恥"或被稱呼"呢啲女人"(難道意指所有媽媽?), 不過她作為藝人沒小心說話, 對於無知的婦孺的確有其影響力, 看來必須道歉澄清才可平息大家的怒氣。

作為媽媽,我其實很羨慕其他BB家有寵物, 比較起我兒子, 那些BB看來更懂得怎樣社交互動, 所以能夠養的話是不怕所謂"會哮喘", 但如果我兒子跟陳茵薇她本人一樣會敏感到痕癢的話, 幫心愛貓貓找頭好住家還是要兒子痕癢抓到毀容呢? 你會選擇哪一樣?

以上只是假設, 我兒子還沒有機會接觸動物, 海水也沒碰過(說不定對海水敏感, 我有一位朋友就是這樣,連菜也敏感, 一吃便瀉|||| 不過我相信我兒子不會一碰致敏源立刻有生命危險, 已知沒有G6PD, 但神秘地對某奶粉敏感, 我自己也試了一口, 會少許麻痺和皮膚出現一片片紅斑)。現實是, 即使不會哮喘, 她兒子也不會皮膚癢的話, 陳茵薇也會癢。她堅持吃了6年藥為了領養的貓貓三隻(你可以說她有病, 有嗜藥癖), 因為懷胎十月加上為了給兒子抗體而餵人奶起碼六個月, 而不能吃藥, 的而且確 A.一係自己痕 B.一係貓貓寄養朋友家直到兒子斷奶 C.一係唔餵人奶 D.放貓貓出街/交俾"愛護動物"協會"人道"毀滅。

四個選擇, 哪一個最自私? 我相信冇人會想痕一年零四個月, 陳茵薇亦冇揀D, 那就只剩B&C, 而最容易其實係C, 不過未知母乳能否減低BB將來敏感嘅可能性? 如果可以, 努力捱過每天被咬痛三四五小時, 換來BB將來安全健康放心接觸動物的話, B是最理想的。

對貓貓唔公平的說法(貓貓不捨朋友/怕自己偏袒兒子)還是對朋友唔公平(朋友不捨貓貓), 還是憂慮貓貓對新成員不認識而產生嫉妒/敵意......哪一個是她真正的concern? 你猜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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